立资格复查小组,工作人员数量由各院系根据招生人数自定。 2.招办足额印制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调查表。调查表应足额印制,不得采用其它表格替代。 3.复查对象每人准备入校后照片两张。 4.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三、具体实施 1.组织填表:情况调查表所涉及的内容与学生档案内容一致,均为考生应知范围,因此在填写表格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①以班级为单位,不事先通知,可选在上课时间安排填写;②学生填表时中途不得离开,不得由他人代填,记忆不清的可以按大致印象填写,但不得留空或不填; ③填表时间应控制在20-40分钟内,即填即收。 2.收照片:要求新生填表后将本人近照两张写上自己的姓名,由熟悉学生的工作人员核对后,贴在表格上。 3.核查:将收上来的表格与该班级的高考纸介质档案按相同顺序排列,对照档案逐项核查,核查应以集中核查为主,即找一个较大的会议室,由资格审查小组组织一部分人员核对,一般每两人一组。对有疑问的学生,可选派有经验的人员采取询问的方式逐项搞清,对重点怀疑的对象要调查、取证、落实,写出书面材料。认真查验考生报到所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获得高考加分的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与考生所在省级招办传送的电子档案和寄送的考生录取名册纸质档案进行核对。对于材料不全或者考生号、姓名、照片等重要信息有疑点的,要迅速核实清楚。 4.各院系分别登录网上核对系统输入考生考生号核对考生照片。 4.小结:根据审查情况写出书面小结,报招办。四、对确系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在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冒名顶替入学的学生本人一定要有书面交待材料,包括:真实姓名及家庭情况;与被冒名顶替的学生是何种关系;通过何人介绍,中介人是谁及详细情况;入学通知书是如何得到的等。 2.要注重对中介人的调查,通过录取通知书的传递环节,找到中介人有关证据。 3.对出现的问题要迅速报学生工作部及招办研究下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