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签发的工作票进行会签。 5、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时严格实施监护。 6、应给乙方施工人员办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单位人员从事与其承包工程无关的工作。 8、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对设备的安全、质量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二、乙方的安全责任: 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工地临时活动房安装安全工作规程》、《工地临时活动房安装安全工作规定》以及甲方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员必须是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涉及进入甲方生产、办公场地的施工项目,乙方施工人员应佩戴甲方核发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2、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环节,应制订施工“三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贯彻实施。 3、工程开工前必须对全体安装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状况、特点及施工“三措施”,并对现场施工安全负责。 4、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工地临时活动房安装安全工作规程》、《工地临时活动房安装安全工作规定》和甲方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入安装现场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开工前应得到值班人员的同意。 5、开工前应对安装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6、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防护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对特种作业的工作应派经过有关部门安全技术培训合格的持证人员。 7、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企业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若发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况,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单位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