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权益。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法》赋予工会的权利和基本职责。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党和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的本质要求,工会的所有工作必须围绕突出维护职能来开展。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正确的维权观,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学校发展的总体利益的前提下,工会必须切实维护好教职工具体利益,不断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对学校工会来说,首先要积极协助行政做好全员聘用合同制工作,保障教职工的劳动就业权;源头参与关于结构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的讨论和制定,维护好教职工的经济利益,这些是教职工各种权益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工会要满腔热情地维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好教职工的精神文化权和自身发展权,把满足教职工作为人的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放在第一位,努力促进并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四、坚持以人为本需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现代社会的发展,必须建立人的发展的基础上。当前,社会对教育改革、课程改革、高素质教育人才缺乏的呼声越来越高,学校内部的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的改革对教职工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教职工感觉难以适应现代学校发展需要的现象较为普遍。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培养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的一线教师,已成为现代学校发展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工会组织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在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的同时,把建设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提高教职工教育教学水平作为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的重要任务。要围绕增强教职工的学习能力、教学能力、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在学校中开展“创争”活动,有计划地实施职工素质工程,鼓励教职工学理论、学文化、学技术,特别是加大在中青年教工中培养各类人才的力度,使教职工中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要继续推动教职工教育教学制度,鼓励教职工多参加各类竞赛多写论文多出教育教学成果,为教职工充分施展才华创造激励机制,努力培养更多的专家型教师,为学校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