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政治素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道德品质高尚。在工作及退休期间,无犯罪前科和违法乱纪问题,没有损害过群众利益,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历史问题清楚。特此证明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证明 XXX,女,汉族,现居住在XXXXXX家属院,1979年出生,XX年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XXX新华镇大寨小学教师。系XXX职工XXX(入党人)同志的妻子。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参加工作以来能够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同志,以积极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对待教育工作。无犯罪前科和违法乱纪问题,没有损害过群众利益,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历史问题清楚。特此证明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证明 XXX,男,汉族,现居住XXX,XX年出生,XX程度,系XX单位职工XX父亲。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道德品质高尚。在工作及退休期间,无犯罪前科和违法乱纪问题,没有损害过群众利益,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历史问题清楚。特此证明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证明 XXX,女,汉族,现居住XXX,XX年出生,XX程度,系XX单位职工XX母亲。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道德品质高尚。在工作及退休期间,无犯罪前科和违法乱纪问题,没有损害过群众利益,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历史问题清楚。特此证明二〇一四年七月一日证明 XX,男,汉族,XX年XX月出生,中共党员,现工作于XXXXXXX。系XX同志XX(亲属关系)。该同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解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严于律己,宽以待人,道德品质高尚,政治立场坚定,无任何犯罪前科和违法乱纪问题,没有参加过任何形式的邪教组织,没有损害过群众利益,历史问题清楚。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