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通的中间环节和交易成本,是产销对接的典型模式。“互联网+”模式,其最大的特点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实现了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对接,使生产者得到了流通环节的全部增值收益。当然,这种模式也受一些条件的制约,如产品知名度、稳定供应能力、物流运输能力、质量安全状况等,对经营者的网上营销水平要求也比较高。二、发挥供销合作优势,推进产业融合发展 XX年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的第一年,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出台,以及相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行动员部署,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迎来新机遇。受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影响,供销合作社传统主营业务行情低迷,销售增幅放缓。供销系统在应对上采取了重点突破、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电子商务、打造“网上供销社”等系列举措,不断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综合发展实力。中央明确强调,要加强供销、邮政等系统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建设与对接,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农民合作社,引领农民参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分享产业链收益;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这些政策赋予了供销合作社新的使命任务。无论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体系,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还是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都需要供销合作社担负更多责任,发挥更大作用。因此,供销合作社在推进地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方面具有以下几方面优势: 第一,更利于培育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一是供销社对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能够完善流通服务功能,加大主产区、主销区、集散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产地市场建设力度,进一步优化流通网络布局。二是对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改造提升,创造条件兴办新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在产地建设一批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能够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带动农民就地转移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