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无论如何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或变更。第三条合同供应及服务范围乙方供应及服务范围应为供应上述设备(含配套的配件)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面;如有散件需组装成套,应委派工程师于工地现场组装,并监督及指导整台设备的安装及调试,确保配电箱设备符合工程规范、招标文件及图纸指定的要求。供货商还须负责: a) b) c) d)与总承包商协调有关送货及安装的时间及进度;提供技术指导,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免费培训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售后服务;总承包合同验收合格后的两年内的全面保修。第四条交货日期、地点: 第五条乙方须按照甲方通知时间将设备及时运至胜芳家具博览城二期工程工地甲方指定的地面。即:由于每个楼号的工期不同,所以设备要分批进场,具体时间由甲方安排分批将本合同下买方采购的低压配电箱、柜运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面落地。如果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甲方可提前30日通知乙方暂停发货,直至甲方向乙方发出准确的送货通知后方可按照送货通知要求的时间将全部低压配电箱、柜送至上述地点。为避免混淆特此说明如下:1.乙方须于设备运抵工地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设备到工地的具体时间,以便甲方与总承包商安排卸货地点及仓库;2.卸货至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乙方、监理单位及总承包商四方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进行检验;3.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配电箱、柜的数量、型号、规格以及相应的技术参数进行生产和发货,对于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配电箱、柜不得进入施工现场;4.上述时间不应视为一成不变的,甲方将根据总承包工程的进度计划随时要求乙方调整送货时间(应在合同指定时间之后),乙方不得因此提出索赔。设备运输: 1.包装: 乙方提供的全部设备须全新完好包装,并使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 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完好的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设备锈蚀、损坏和丢失的责任和费用。 2.装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