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科主任和医务人员发放回扣等商业贿赂不正当行为的,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四、乙方不得派代表到医院临床各科进行新药申请、开方回扣促销,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购物卡、宴请、娱乐等手段影响甲方医生的使用医药产品选择权。或以不正当交易手段诱导临床医生用其所供药品。一经发现,中止购销合同和其他一切业务。五、乙方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甲方指定科室或者办公室联系商洽,不得借故到甲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六、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一经发现,甲方除终止购销合同外,还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计入黑名单,禁止在本院进行经营销售,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七、甲方医院各科室医务人员不得替经销商非法统计销售药品、医用卫材数量等,一经发现按商业贿赂行为严肃处理。医院对于出现药品、医用卫生材料等销售异常的,查实后将停止购进。八、医院购进药品、医用卫生材料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或者索要、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外的赞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开支。九、医院工作人员不得借新药品引进之机收受经销商的回扣、物品或索贿等违法行为。如医院工作人员暗示或索要, 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医院监督部门反映情况。十、甲方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甲方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予以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十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商业道德,友好合作,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要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严格履行合同,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十二、本协议书作为药品购销合同的附件,与购销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法人:法人: 负责人:代理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