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中国物流发展报告XX-XX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31KB

文档介绍
为10大行业国债技改支持重点之一。这次技改国债贴息支持流通业的核心内容是:培育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为工业企业提供快速低成本的增值服务,降低中国企业在流通环节的成本,提升中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逐步提高中国企业利用第三方物流服务的比重,鼓励经济发达地区加强物流园区的规划和服务;重点推进流通企业现代化,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和营销方式得到发展,培育5至10家初步具有国际竞争力、年销售额在20亿至50亿元的连锁企业集团。与此同时,交通部为加快物流发展也颁发了《关于促进运输企业发展综合物流服务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发展物流服务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为促进国际贸易及物流的对外开放和健康发展,原外经贸部发布了《关于开展试点设立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外商投资物流企业在市场准入和审批程序方面做了规定,以起到对外商投资物流企业的整顿和规范作用。这些政策的具体内容涉及: 1.外商可投资商业物流配送中心中国发展现代物流业,有三方面当务之急:一是积极培育物流市场,建立社会化的区域物流服务体系。二是塑造多层次、多类型的物流配送格局。三是推进国际合作,加快物流产业发展。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文件中,没有对物流产业的开放做出专门承诺,但在分销、运输等部分的承诺中,都包含了物流产业开放的相关内容。在实际审批中,国家已明确允许外商投资连锁商业企业建立物流配送中心。 2.外商投资民航业政策放宽新《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经国务院批准,XX年8月1日正式实施,外商投资中国民用航空业的范围﹑方式﹑比例和管理权等全部放宽。新规定除了扩大投资范围,由原来规定外商投资公共运输企业只试点一至两家,改为取消试点数量限制,除允许外商投资现有任何一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外,还放宽了外商投资比例,由过去的投资民用机场中方必须控股,并且比例不可超过49%,改为外商投资民用机场,只须由中方相对控股便可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