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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服务企业相关人员与小区业主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二)排查整改阶段(XX年全国“两会”闭幕前)。一是依托社区网格化平台对辖区开展检查和督查,组织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社区网格巡查员及相关部门协助排查,对物业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落实。二是对物业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单位处以五千元罚款或个人处以五百元的罚款,并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曝光。(三)总结阶段(XX年3月31日前)。排查整治阶段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对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上报总结材料。六、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物业小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对物业小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二)加强协作,形成齐抓合力。各物业小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物业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和宣传栏等媒体工具,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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