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性。(四)突出重点领域监管。在道路运输领域,继续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重点加强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严格落实0点至5点停车休息制度和晚10点至凌晨6点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夜间禁行规定;加强客运站场源头管理,严格“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执行;继续做好“营转非”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非法营运;水上安全,重点加强渡口渡船安全管理情况,船舶技术状况、船舶检验和运输许可年审、船员资质管理;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加强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培训、驻地安全等监督检查,落实桥隧及高边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公路基础设施领域,强化公路安全设施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加强特长隧道安全管理,定期对隧道内的通风、照明、排水、监控、安全、消防、应急救援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测,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安全管理。(五)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开展“平安公路”、“平安车”、“平安船”、“平安站”、“平安工地”建设和“安全教育”行动;有选择的在一些、行业单位、企业、建设项目中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示范活动,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启动考核评价工作。(六)改进安全监督检查。规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和内容,强化滚动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市级核查、县级排查、监管单位巡查和企业自查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标准,制定安全检查计划和清单,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性;按照企业危险等级进行差异化监管,抓好道路(水路)客运、危险品运输、公路工程建设、公路桥隧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细化消防安全监管,积极抓好新消防法学习,狠抓专项治理,突出火灾隐患整改,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推进教育培训,完成消防安全各项控制指标,确保年内消防安全“零”事故;突出“春运”、“两会”、“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加强督查检查,强化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加大对违规违章的处罚,切实提高“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