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场所监督区为控制室、地链传输辐照生产间、连续传输辐照生产间、气处理间、水处理间、发电房、配电间、休息室、各办公室、卫生间、值班室、门卫室、接待室、厂区道路、高频机室、备件室以及二楼平台。以工作人员经常滞留或经常出入的场所地点必须布置监测点为原则,在以上各区域及房间应布置相对固定的常规监测点位。对于公司周界外环境场所,按敏感区布置常规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应尽量布置在人行道上和居民点附近,并要选择在周围没有树木、没有建筑物影响的开阔地,或没有高大建筑物影响的无遮盖平台上。对于常规监测点位,画出监测点位示意图,保证点位的可重现性。公司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布点详见附件1、附件2:《辐射环境监测布点示意图(一)》;《辐射环境监测布点示意图(二)》。监测项目、频次公司射线装置为2.5Mev-20mA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环境监测项目是在加速器运行前及运行中,对屏蔽墙外常规监测点位的X射线辐射剂量率进行监测,每年1~2次。监测实施及相关规定公司辐射环境监测分为自测和委托监测两种方式。委托监测是在必要时候由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的对公司辐射环境监测区域的环境剂量监测,并由其出具监测报告。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常规监测点位的辐射环境剂量自测,对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分析处理和存档。监测仪器:RM-2030X-γ剂量率仪。监测人员:田琴。对公司配置的监测仪器RM-2030环境监测X、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仪必须定期进行校正和刻度,保证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对辐射环境监测应做完整记录并存档,记录内容应包含:被加速粒子种类、加速器能量及束流强度;使用的监测仪器;测量时间、地点、监测目的;测试人员;监测结果分析和建议。每次做完辐射环境监测后,监测人员应将必要情况通知工作运行人员和实验人员。如发现环境剂量超限等重大情况,应立即停止加速器运行,同时必须立即上报,查明缘由,实施整治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