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站(点)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标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尚需继续从事液化石油气经营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必须重新向县商务局提出申请,县商务局审查后对符合规划和行业资格条件的申请单位(个人)重新发放经营许可证, 申报时间截止到XX年7月10日止,逾期申请的作自动弃权处理。第三阶段:集中整顿治理阶段(9月1日一10 月31日) 由县联合执法检查组会同当地政府,对自查自纠阶段中查出的问题和企业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集中检查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第四阶段:总结督查规范阶段(11月1日一11月30日) 由各乡镇政府、县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前期整顿规范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后报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七、工作要求(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县液化石油气的经营管理,乡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整顿和规范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谭志龙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董金华、县商务局局长李世准任副组长,县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交委、监察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务局),由商务局局长李世准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液化石油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和处理日常事务工作。(二)严肃工作纪律此次整顿和规范全县液化石油气经营市场专项行动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此次工作的顺利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主动、密切协作、履职尽责、搞好联合执法。不得相互推诿,应付了事。同时此次专项行动涉及全县液化石油气市场格局的重新调整,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洁自律,严禁利用职权谋私利,若有违者,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