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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保证政令畅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学校(幼儿园)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幼儿园)沿着健康的轨道持续发展。全程参与学校(幼儿园)师资培训、招生、基建等重大问题的监督,加强对人权、事权、财权运行情况的监督,做到关口前移,关注好各个重要环节的工作,加强纪律制约,保证制度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顺利进行。 6.规范学校经费管理。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成立学校(幼儿园)理财工作小组,严格按规程实施经费管理。坚决杜绝重大项目和物品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以及其它费用等支出。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政策,对各类代办项目的收费强调“自愿”原则和体现向社会、家长、学生进行公示的程序。严格禁止教师擅自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坚决查处各种变相推荐教辅材料行为,坚决杜绝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资助费。认真做好扶贫帮困工作,保证学生不因经济而造成学习困难。 7.落实审批汇报制度。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校长个人重大事项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校级副职及中层以上干部向学校党支部汇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自律自查汇报制度,落实学校教师外出汇报审批制度。党员干部每年对自己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反思总结,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8.认真受理群众来访。严格执行信访工作有关条例,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加强对违纪违法事件的查办力度,着力查办侵害群众利益,违反经济纪律,师德败坏等严重影响学校形象,危害改革发展的违纪违法事件。总之,各学校(幼儿园)党员干部和教师要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务实的工作作风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深化教育改革,推进学校(幼儿园)内涵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同时要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学校(幼儿园)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大柳乡中心校党总支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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