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把牢货币资金盘点核对,银行帐户、库存现金是否帐实相符,是否有白条抵库及挪用公款等违纪问题;四是把牢债权债务帐户核对,是否与帐户相一致。把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信访矛盾较突出的和有重点建设项目的村作为审计重点,深刻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村干部的经济责任,从而使村级财务审计在程序上合法无误,帐面上客观真实,真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2、审计步骤。⑴准备阶段。对被审计的村(居),提前三天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村(居)组织好人员,并由审计人员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拟订审计工作方案。⑵实施阶段。审计可采取就地或报送审计,对被审计的村(居)审查财务收支帐目和经济活动及其它有关事项,进行内查外核。⑶总结阶段。由审计人员对被审计村(居)的财务帐目情况提出审计报告,报镇人民政府作出审计处理结论。七、工作要求1、镇政府从财政所、农经站和“三资”管理中心选派人员组成审计小组,确保在限期内完成审计任务。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廉洁奉公,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借机刁难,不准故意泄漏审计事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审计工作。2、审计小组要以会计制度和财经法规为依据,严格按审计程序办事,认真做好审计笔录,全面收集审计证据,做到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一丝不苟,不得主观臆断、马虎了事。审计报告经审计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后,要与审计对象见面,征询意见。如审计对象提出不同意见的要进行复核,复核属实的应予纠正,复核无误向审计对象作出解释。3、坚持审计原则,抓好兑现处理。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作出的审计意见,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执行,涉及有关单位的,有关单位应当协助执行,争取做到审计质量好、兑现效果好、群众反映好。4、在审计期间要注意收集群众意见,对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认真调查,并作出处理意见。审计结束后,要将审计结果及处理意见于选举日前一个月内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