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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x  |  页数:29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置灭火器的灭火级别。5.1.3检查或维修后的灭火器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5.1.4需维修、报废的灭火器应由灭火器生产企业或专业维修单位进行。5.2检查5.2.1灭火器的配置、外观等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月进行一次检查。5.2.2下列场所配置的灭火器,应按附录C的要求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1候车(机、船)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2堆场、罐区、石油化工装置区、加油站、锅炉房、地下室等场所。5.2.3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5.2.4灭火器的检查记录应予保留。5.3送修5.3.1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露、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灭火器应及时进行维修。5.3.2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表5.3.2的规定。表5.3.2灭火器的维修期限灭火器类型维修期限水基型灭火器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5.4报废5.4.1下列类型的灭火器应报废:1酸碱型灭火器;2化学泡沫型灭火器;3倒置使用型灭火器;4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5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5.4.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1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2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3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4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5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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