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 第二十四条本会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Р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Р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Р (三)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Р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Р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Р (六)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Р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Р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秘书长及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四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理事会2/3 以上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Р 第二十七条本会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者,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Р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Р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Р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代表会议、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Р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Р (四)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Р (五)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Р (六)提名秘书长以及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决定;Р (七)决定各职能部门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Р (八)负责对各地及境外东北财大校友会的联络工作及广大校友来琼的接待工作。Р (九)处理其他日常事务。Р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Р (一)协助会长处理校友会日常工作、活动等各项事务。Р篇三: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引Р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指引Р 一、政策法规依据Р 1.?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0号)。Р 2.?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3号公告)。Р 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的管理办法?(粤民民〔XX〕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