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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作业指导书(最新版)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52 |  大小:227KB

文档介绍
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设置情况,是否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是否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Р7. 现场查看消防水泵手动启停和自动启停功能。Р4.2 消防水池Р技术要求:Рa)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Рb) 消防水池应采取自动补水措施。Рc)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应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高度不超过6.00m。Р d) 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00m,并不宜大于100m。Р e) 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措施。Р f) 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Р项目类别: a) c) f)A类,b) e)B类,d)C类。Р检测器具: 0~10m钢卷尺。Р检测方法: Р计算消防水池容积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补水措施、防冻措施以及消防用水的保证措施,测量取水口高度和位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Р4.3 消防水箱Р技术要求:Р 1. 容积应符合GB50974-2014的要求。Р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Р⑴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Р⑵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m3,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小于36m3;Р⑶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2m3;Р⑷建筑高度大于21m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m3;Р总52页第11页Р2. 水箱间的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1.0m。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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