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Р 一、单价及数量:Р 备注:型号、数量以实际加油型号及数量为准,并经双方现场签字认可。Р 二、卸货地点及要求:Р 在甲方提前一日通知乙方送油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将柴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确保甲方机械的正常运转。Р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所规定的要求为准。Р 四、验收标准:Р 每次送油时,甲、乙双方指定专人对柴油的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如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并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相应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当月由于乙方单次计量仪器有误,导致加油量不足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本次加油不足部分补齐;如一个月内累计发现三次计量仪器有误且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按照当月三次计量缺少的比例,在月度累计结算时,甲方将以3倍的补偿扣除乙方结算货款并终止合同。Р 五、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等乙方认可的方式付款,结算周期Р 按甲方工程计量拨款周期支付。付款时乙方须为甲方提供有效燃油发票。Р 六、其他责任事项:Р 在柴油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Р 七、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由修改合同方赔偿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如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Р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Р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 甲方:(公章) 乙方: (公章) 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Р 电话: 电话: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Р 账号: 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