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Р 第十一条附则Р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Р 二、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工程款后终止。Р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Р 四、合同签订日期:201年月日。Р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签字) Р 201 年月日Р 篇四:输电线路架设合同书Р 输电线路架设合同书Р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Р 法定代表人: 电话: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Р 法定代表人:电话: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特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信守。Р 一、乙方为甲方架设一条单回路三把锁电站至朝阳电站35KV的输电线路,施工地点位于竹溪县丰溪镇,线路全长初测为公里左右,具体计价长度以完工后实际测得数据为准。Р 二、甲乙双方商定:在线路选用材料设备和施工作业时,将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部《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的规定,对于本合同中未标明相关参数的,均以《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相关条文的参数为准。Р 三、本工程按总价全包的方式,以每公里元(小写元)的含税价格承包给乙方,除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由甲方自行购买的设备材料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规范施工作业,如因施工不当等各种原因造成费用增加由乙方自负。Р 四、双方约定:开工后天内甲方不予付款,乙方自行解决相关材Р 料、施工设备及工人工资、生活费等。工程进行到第天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承包费中的元(小写: 元),余款在工程完工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验收合格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承包费,但因工程质量不过关而返工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追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