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甲、乙双方公司印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壹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认可自款项结清的同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涉及的权利义务已履行完毕。 3.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篇六:独家冠名广告合同独家冠名广告合同主办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冠名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冠名“*”活动事宜达成合约,以资共同遵守。一、冠名活动概况 1、活动名称: 2、活动地点: 3、活动时间: 4、冠名方式:独家冠名二、冠名费用及付款方式(合同中费用均为税后) 1、冠名费用:(大写)元人民币(RMB*)。(该冠名费用已包括乙方冠名本次活动所需费用以及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赞助回报所需的全部费用)。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付款时间: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在*月*日之前付人民币*定金; (2)本合同项下活动结束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4、付款方式 1.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2.*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作为首付款。 3.所有活动相关广告刊登完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账号: 银行: 姓名: 三、赞助回报(一)、标志使用权回报 1、独家享有首届:“*”活动冠名权 2、自签约之日起,印刷的“*”活动海报及宣传单均在冠名单位上出现单位名称。 3、在合作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内免费使用“*”合作伙伴字样以及“指定产品”字样,用于冠名企业自身所有的户外广告、站(路)牌广告、公交车体广告、公交移动电视、电台、电视、报纸、络、销售门店,以推广与本次活动合作之名誉和推销与本次活动相结合的产品与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