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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1042KB

文档介绍
山、三水”的自然生态景观格局,结合历史人文环境与组团式布局的结构特点,中心城区整体形成“一城、一区、三楔、八廊、多轴、多点”的城市景观风貌格局。Р    (3)建设规划各类城市公园。保证城市居民出户400米之内能进入公园绿地游憩。Р    (4)结合旧区环境改善、生活用地开发和城市道路建设,增加街头公园绿地的分布与数量。Р    (5)规划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Р    18.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Р    (1)规划在中心城区划定需要保护和控制的三个重要分区:历史城区、漓江名城景区和名城保护控制区。Р    (2)规划正阳路东巷-靖江王府-八角塘地区和榕湖北路-古南门地区两个历史地段划为历史文化街区。Р    (3)规划中心城区内共有文物保护单位59处,分布有100点,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分布于39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分布于18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3处。历史城区共有文物保护单位27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1处。Р    (4)规划将历史城区内现有12处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确定为保护建筑,并应按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方法进行保护。Р    (5)规划对历史城区内的建筑高度提出控制要求,不符合控制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在未来的城市建设中都应逐步进行整治、改造或拆除,减少新建筑对历史景观风貌的影响和破坏。Р    通过实施总体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遵循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桂林发展的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旅游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山水名城。综合协调区域可持续发展,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全面性和可行性。逐步形成中心城区环境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市结构进一步完善、各组团功能定位各具特色、生态环境优良、设施配套完善、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生活幸福的特大城市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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