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核算是环保系统的重点工作,与环境统计数据密切相关,理应很好地衔接。但20xx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仅占工业和生活废水排放总量的35%,明显偏低;37个地级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超过100%,又明显偏高。同志们都想一想,按照这样统计上来的数据,对我们减排有什么作用?一些地方不按照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导致异常数据甚至逻辑错误反复出现。如第一次上报数据审核发现,全国有1511家企业有燃料煤消耗量,却没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量或排放量;1711家火电企业、钢铁冶炼企业没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量或排放量;42家氮肥制造企业没有氨氮产生Р量或排放量;577家制浆造纸企业没有COD产生量或排放量等。这些重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淘汰整合,是推进总量减排的重要内容,如果仅因为统计数据上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减排量无法认定,各级政府是会有怨言的,责任也都落在当地环保部门头上。这种情况以前出现过不少,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各地要按照要求,认真整改,不能一而减排核算中不予考虑,在建设项目环评总量指标审核时,也不予认可。同时,还要进行通报,开始是内部通报省政府或市政府,两到三年过渡期后向社会公开通报。Р二是从一些反映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指标看,数据逻辑性不匹配。环境保护要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切实为环境质量改善尽到职责。一些地方不是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抓,而是在数据上做文章。比如全国有1167家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没有填报任何一种重金属产生量或排放量,不能反映实际排污状况。各督查中心在日常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未能在环境统计数据上予以落实和体现。一些未建任何环保设施,长期违法生产,群众上访事件频发的企业,也没有纳入统计调查,有的即使纳入调查范围但在环境统计中均体现为达标排放。还有一些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的企业,在环境统计中危险废物全部处置和利用。这些指标和广大群众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