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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鞋,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抛材料和工具等物料。Р(3)高空作业所用的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体禁止抛物,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高空作业。Р6、必须做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Р(1)在计划、布置、研究、实施科研和生产任务的同时,要计划、布置、研究、实施安全技术,使科研、生产与安全技术同步计划、同步实施。Р(2)在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同时,必须研究应用相应的安全技术。Р(3)当生产与安全技术革新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安全的要求,在解决了安全技术,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方能进行生产。Р(4)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Р 一管:设专职安全员管安全;Р 二定: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Р 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雨季施工安全生产措施; Р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到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Р五、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Р1、抢救伤员:一般人只能通过拨打120去求助伤员,有专业知识的人还可以进行心肺复苏或者是采取其他救助措施。Р2、保护现场: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人们可以通过拍照等方式进行保护现场,但最好的方法是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Р3、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监部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逐级上报,每一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发生较大、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上级安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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