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工程款Р中扣除。Р4、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由甲方代缴,结算时,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等额扣除。(待定)Р第十一条违约责任Р1、甲方:Р(1)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直接损失。Р(2)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应积极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甲方协助乙方向业主索赔已造成的损失,若甲方不协助乙方,则损失由甲方承担,若业主不赔偿损失,则乙方自行承担。Р2、乙方:Р(1)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 0.5 %偿付逾期违约金。Р(2)甲方认为乙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责令乙方在限期内增加生产要素并进行整改,仍无效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Р(3)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Р第十二条解决纠纷的办法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自愿约定向甲方法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第十三条附则Р1、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2、同的所有附件,将作为本合同的有力补充。Р3、合同签订时必须履行审批程序,甲方应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生产经理、合同部会签,未经会签审批的合同将视为无效合同,一切法律责任将由签订人个人负责。Р4、此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Р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Р甲方(发包人方)公章: 乙方(承包人)公章: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Р开户名: 开户名: Р开户行: 开户行: Р帐号: 帐号:Р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