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宣布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存在影响声明人参加此次AA制出行或使用装备和车辆的不适、损伤、病痛或其它疾病。鉴于此次AA制出行的风险性,声明人清楚获知:声明人应进行身体检查并获得医生的确认,能够参加此次AA制出行;如果在没有获得医生批准的情况下参加此次AA制出行,由声明人本人承担所有的由参加此次AA制出行引起的风险及责任。Р (七)声明人完全理解,在其他成员需要协助的时候,声明人可能会尽力协助,但这只是在以下情况:声明人判断,施救活动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声明人进一步理解,声明人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同时,其他成员也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义务来协助声明人进行救援。Р (八)在此次活动中,如果由于声明人的行为和声明人的参加而导致了第三方的财产损失或个人伤害,声明人同意免除所有其他参加者的赔偿责任。Р 第三条本次AA制出行活动大致路线为: 乐山—犍为1日游,时间为 2016 年 3月 5 日至 3 月 5 日期间。Р 第四条本次AA制出行活动所产生争议,相关成员应本着平等协商原则协议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Р 第五条声明人同意,此协议及声明自本人签署时生效。此协议对声明人的继承人、近亲属、相关被授权人及承继人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Р 第六条本协议书为集体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声明人在此签署并保证:Р 1、声明人已经阅读和理解以上协议及声明和其条文(全部协议书及免责声明共3,页); Р 2、声明人理解参加此次AA制出行活动相关的风险;Р 3、声明人承担由于参加此次AA制出行活动而带来的全部风险及责任,并免除其他成员的责任;Р 4、声明人知道此次AA制出行活动本人在协议书签署人一栏签名后,从始发地出发时起该协议及免责声明自动生效。Р本次活动所有声明人签字:共计: 人。Р签署地点: Р签署时间: 年月日Р全体活动成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