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签订Р 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Р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Р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具体到项目物资招标,首先要编制并上报该项目物资需求总计划,根据物资需求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等进行周边地区物资的市场详细调查,成立项目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把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填写《物资招标采购审批》、编制物资招投标文件并向公司申报招标采购,经公司批准后,由项目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确定物资招标的时间并邀公司物资部门、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参与。Р 篇四:中标合同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Р 【转载】徐国良: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变更和非实质性变更(XX-11-12 22:13:05)转载▼Р 标签: 杂谈分类: 博采众长Р [论文摘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合同变更,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中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是不允许的。对于实质性内容的含义,本文认为应当根据合同法并结合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来界定:在中标合同约定范围内因设计变更、自然条件、工程量、签证与索赔等因素依据中标合同约定对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进行变更,未损害其他未中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均属非实质性变更。另外,情势变更下应允许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最后,非强制招标项目一旦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也不得进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