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人员进行维修,产生费用在质保金中扣除。若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根据实际损失数额予以补偿。Р 2、乙方应负责维修因住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并仅向业主或物业公司收取材料费和适当的人工费。Р 3、甲方或他人人为因素损坏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乙方不在维修之列。乙方维修按市价处理Р 九、安全事项Р 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Р 2、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班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保证安全文明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自身或他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Р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不定期对乙方操作人员进行本工种有关的安全知识抽查,并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人员Р 4、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除安全防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元/次。Р 5、在保质期内正常使用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经鉴定责任属于乙方的,由乙方承担。监理不到位的,由监理方负连带责任。因甲方或他人使用不当或故意、过失行为导致损害发生的除外Р 十、竣工验收Р 1、乙方应随土建工程外墙施工进度同步完成所有塑钢门窗的安装、调试工作,经报请质检部门进行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及破坏性检验后7日内双方办理移交手续。Р 工程完工交接后,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因甲方原因导致交接无法办理交接手续的,在工程破坏性检验合格后视为交接完毕。Р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拖欠乙方应付款项的,乙方有权迟延办理交接手续,其间发生意外损失及乙方为甲方利益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Р 2、本工程竣工后三十日内由乙方编制符合城市市建设档案馆规定标准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一式三份交总包方汇总,装订成册后交付甲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Р 3、负责完善甲、乙双方自本塑钢门窗工程开工至竣工的一切手续并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