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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病毒性肝炎(特别是乙型及丙型肝炎)和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Р5.1.2 细菌,包括:细菌、分枝杆菌、真菌。Р5.1.3 其他具有高毒力的病原体,如出血热病毒和立克次氏体。Р因为从病史和体检不能可靠地鉴定所有病人的病原体,所以当接触和处理所有的体液时,均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Р5.2 感染途径Р5.2.1 空气传播Р在取下装有标本试管的塞子时、溶液洒落在坚硬的表面上、用未加塞子的试管进行离心或溶液(包括接种环内的溶液加热太急)时,具有传染性的溶液在上述各种情况下,可能形成气烟雾散布在空气中。Р5.2.2 经口传播Р用口吸移液可能导致微生物人人体引起传染。传染也可通过间接途径,如饮食或吸烟前没有彻底洗手引起“手—口”传染。Р5.2.3 直接传播Р偶然的针刺、碎玻璃划伤和动物咬伤均可通过直接接种引起传染。临床标本中的感染原也可通过被纸张轻微划伤的手指、很轻的擦伤或损伤的表皮进入人体造成感染。Р5.2.4 粘膜接触Р一些病原体,包括肝炎病毒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能够通过与粘膜(如眼结膜)的直接接触进入人体。所以在擦拭眼睛、更换隐形眼镜或使用化妆品前应彻底洗手。Р5.3 血源性病原体Р5.3.1 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都面临着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可能性。Р5.3.2所有的单位都应执行“常规预防措施”。另外,一旦确定有接触潜在感染原的可能,应采取硬件控制和操作过程控制,以减少或消除接触这些潜在感染原的可能。提供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工作服、实验服、面罩、面具、护目镜、安全镜和鞋套等,并讲解何时使用和如何使用。Р5.3.3 常规预防措施Р*来自所有病人的血液和体液都被认为是具有传染性的。所有血液和体液的标本都应放置于指定的容器里,在运输过程中防止发生泄漏。采集标本时应防止污染容器的外表或随标本的信息卡。如果存在潜在的或实际的污染,则应再加一层包装(例如:包装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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