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Р 甲:审讯结束,警察准备把小偷往看守所押。Р 乙:那去吧,罪有应得。Р 甲:小偷不去。Р 乙:为什么?Р 甲:小偷提出要面见局长,让局长“交待问题”。Р 乙:交待什么问题?Р 甲:小偷自有小偷的道理,“你局长工资就那么一点点,凭什么家里放那么多钱,而且每次被盗都不敢声张。”Р 乙:说的也是。Р 甲:这时候一封反映局长收受巨额贿赂的举报信,摆到了纪检委领导面前。Р 乙: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Р 甲:纪检委根据举报内容和局长家存有大量先进被盗不敢不声张的事实,认为被盗钱物可能只是其家庭财产中的一部分,不能排除有大量收受贿赂的违纪违法事实,决定对局长立案调查,立即派人对局长实施“双规”。Р 乙:局长这下和小偷一起被审查了。Р 甲:局长被请到纪检委,开始心存侥幸,想蒙混过关,可纸包不住火。在铁的事实面前,局长终于交待了在五年任期内,收受先进和贵重礼品价值1500多元的犯罪事实。Р 乙:一年300万元,平均一天一万,真是日进万金呀!Р 甲:在立案审查期间,局长对小偷恨得咬牙切齿,作了一首打油诗。Р 乙:局长还真有雅兴。你知道诗的内容吗?Р 甲:当然知道,你听:“可恨小偷贼大胆,屡次三番来作案,经济损失且不算,政治生命全完蛋“。Р 乙:罪过全在小偷身上。Р 甲:纪检委调查期间,检察院也介入案件,这时候局长懊悔极了。又作了首打油诗。Р 乙:局长文才满高的么!他怎么写的呀?Р 甲:请别打断我的话,诗中说:“钱遮眼睛头发昏,财迷心窍人沉沦,只因留恋孔方兄,终究成为犯罪身。”Р 乙:早知今日,何必当初。Р 甲:纪检委调查还未结束,这时候检察院又给局长送来了“请柬”。Р 乙:现在还请呀!Р 甲:还让签名。Р 乙:请柬签名,少见。Р 甲:局长接过请柬,两手哆嗦,签上名字。来人又送给局长一件贵重礼品,让局长试用。Р 乙:什么礼品呀?Р 甲:一双银手镯。局长一戴正合适。Р 乙:手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