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决议决定。但是,对照自省,还存在一些不足:躬身学习少、法治思维欠缺。常以党员领导干部自居,自身却Р放松了对党章、党纪法规、法律条文的学习。导致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力度不够,对有些制度规定的执行缺少深入细致的理解,导致有时未充分用法而降低了纪律规矩的威信,未从严执纪问责而削弱了制度规定的刚性;督办处理少、履职尽责欠缺。作为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方面广度深度不够,抓落实、求实效上有差距;监督问责过少、从严治党欠缺。我在履行种好从严治党的这亩“责任田”上还存在着“搁荒地”、“拔苗助长”的现象,空洞说教多、逗硬追责轻,铁腕执纪“缺钙”、“乏力”,有时对个别党员干部出现的轻微违纪行为,出于为单位声誉和干部前途着想,容易产生迁就照顾心理,常常以“一次不要紧”来原谅,没有坚持铁腕治警的作风、没有弘扬铁面无私的正气、没有立下严惩不贷的决心。Р(四)在“聚焦作风建设,从严整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方面,存在的不足:对于如何统筹好集团业务、党建工作“一盘棋”,如何将个人意志充分转化到全体职工抓工作、抓建设的激情中来等方面做的不够。工作以来,当过知青、教师、办公室主任等,在很多岗位上都有过锻炼,也有相对丰富的工作经验。蓦然回首,自己已快知天命之年,虽然总是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座右铭自勉,但是感觉自己在每一任岗位做得都还不是十全十美。常以“天花板干部”自嘲,下基层调研指导不够经常、深入,即使去调查了,常常也是“走马观花”,按秘书事先安排好的路线开展调研,带有一定的形式主义倾向。文风会风还需要进一步转变,对反腐倡廉、党风廉政建设、公正执法等缺乏深度思考和推动举措,开会强调多、具体落实少,提要求多、督办处理少。安排工作时,对于基层“工作怎么干、积极性怎么样、有没有出效果”等方面关心、指导、督促不够,驾驭复杂局面、科学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