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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施工工地常用处罚标准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98KB

文档介绍
生产,员工安全意识强,安全制度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及时有效,现场安全管理符合标准规定,且无“三违”现象,未发生因工伤残事故的施工工程及责任部门、责任人。Р②在有关劳动安全监察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日常开展的安全生产达标以及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方面有创造发明或创新。Р③在消除隐患,遵章守纪,预防和避免重大伤残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贡献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Р2、出现下述情况,给予相应处罚:Р①施工人员由于“三证”不全而给公司和施工工程带来的所有损失均由项目经理承担。Р②对于电工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不按规定签定施工责任书的一经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不按规定穿管专线的,一次性罚款50-300元。Р③施工人员应严格按公司工艺标准施工,不按规定施工的一律拆除,并按原报价3倍处罚。Р④项目经理不及时按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的,巡检有权对其所属工地款项冻结,中途更换项目经理,罚款及所有损失均由项目经理按两倍承担。Р⑤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发现一个烟头罚款20元,没有防火设施的一律处以50-100元罚款。Р⑥施工现场应做到每日一清保持现场清洁,材料堆放整齐,巡查检查时发现现场杂乱,垃圾乱堆一次性罚款50-200元。对乱抛垃圾和向下水道倾倒施工垃圾的一次性罚款50-300元。Р⑦施工现场严禁饮酒,酒后上岗一经查出每人罚款50-300元。Р⑧项目经理每日下班时应检查水、电,应做到停水、停电后离开现场,因为停水、停电造成的损失由项目经理承担并处以两倍罚款。Р⑨未在公司登记注册的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本公司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100元/次,项目经理50-200元/次。Р⑩施工人员在工地现场用明火、电炉等做饭、取暖的一经发现每次罚款500元。Р⑾施工人员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无保护措施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施工队自负并处以每次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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