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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心得体会(财务)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14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预算法》、《会计法》,还制定了会计准则和财务规则等。《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也于XX年1月1日起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国家和市里都制订了一系列有关加强财经纪律方面的规章制度,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等,还严令禁止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我局党组和主要领导非常重视依法行政,重视严守财经纪律,多次在不同会议上强调加强财务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出了“事事审计,时时审计,全程审计”的理念和要求。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我局要求全系统严格遵守规章制度,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可以说,当前的财经法规制度已经非常健全,从中央到地方到部门都高度重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监督有了非常好的环境和条件。关键是要自觉依法依规依制度行政行事,真正把法规制度严格的贯彻执行落实到位。执行好财经法规纪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依法执政、加强对内部权力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方面。Р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作为本区一个弘扬法律精神、维持法治秩序、贯彻法治精神的司法行政单位,要实现本区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作为一个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各项财政法律法规,保证资金的进出在法律规定的红线之内,为我局各业务科室实现自己职能提供有力财力保障。Р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乃治理国家的开始。今日中国,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因此,我局作为一个司法行政机关更要发挥其法律宣传的作用,“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在全区形成懂法、遵法、守法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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