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不起的重病人员可以与其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见系数案例。Р ⑶家庭财产状况及消费支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银行存款(人平不得超过7200元)、有价证券、债券的总值超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银行存款包括邮政储蓄在内的所有银行存款、有价证劵、债券以核查当日的市值和资金账户余额认定);拥有2套以上(含2套)房屋,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超过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的3倍(10㎡×3×人数);拥有商业门面、店铺;拥有机动车辆(享受燃油补贴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拥有注册的企业、公司;3年内修建自有住房、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建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家庭月人均水、电、燃料费支出分别超过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的(39元);家庭月人均通讯费超过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0%的(39元);家庭月人均物管费超过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自费出国留学的;雇用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半年内购买非基本生活必需品费用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乘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以上(含5倍)的(即3人居住购买商品超过2925元);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具的;其他不能享受的情形。Р 四、工作要求Р (一)时间要求Р 1.宣传动员阶段:从现在到8月底,Р 2.调查摸底评议阶段:9月1日—9月15日Р 3.收集资料汇总上报镇阶段:9月25日前。Р (二)纪律要求Р 1.高度重视,按期完成工作任务。Р 2.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认真填写各种表格,按时报送相关表册和资料。Р 3.严格做到七不准。即:不准搞“人情保、关系保”;不准平均分配;不准顶替再分配;不准挪用低保金搞公益事业;不准收取押金;不准低保解决其他遗留问题;不准农村户口享受城市低保,城市户口享受农村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