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支部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制度Р Р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专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社区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Р二、社区居支两委班子成员、党小组长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楼栋长、妇女组长也需参加会议。Р三、会议内容分工作通报事项和研究决定事项两大类。Р工作通报事项包括:Р(1)上级街道党工委召开的基层党建会议精神;Р(2)社区党建工作进展情况;Р(3)需要向其他成员报告的其它事项。Р研究决定事项包括:Р(1)社区党建工作年度计划;Р(2)表彰社区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名单;Р(3)上报上级党组织命名或表彰的社区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名单;Р(4)拟发展的预备党员名单和拟转正的党员名单;Р(5)社区党建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安排方案;Р(6)社区党建工作经费年度预算安排;Р(7)社区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及对策方案;Р(8)需要提交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其它事项。Р四、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遇特殊情况需要召开研究决定社区党建工作时,可委托组织委员召集、主持。Р五、会议先由组织委员报告,然后由成员进行讨论、逐一发表意见;最后由会议主持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班子成员讨论的意见,当场宣布会议讨论结果。Р六、会议记录由党建专干负责记录,会后送会议主持人审阅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