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Р本工程总造价:¥505114元(人民币)Р4.0工程期限及制约Р4.1合同工期为 30 天,开始时间按甲方通知日开始起算。完成时间按现场施工完毕结束为准,由甲方与乙方按实际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最短的完成工期计划,并经乙方签字确认的工期为最后完成Р的实际工期。Р4.2 当乙方的承诺无法达到且又不主动增派人员抢进度节点的,甲方有权外调施工队进行赶工,所发生费用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Р4.3乙方应配合甲方主动做好工程竣工收尾工作,对出现收尾不及时或在接到甲方通知天内不派人员进行收尾施工的,甲方有权另外安排人员进行收尾,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结算款中扣除。Р4.4施工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协议内容全部完成经工程验收合格之后一年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返修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Р5.0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劳动保护Р5.1乙方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和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Р5.2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政府的现行安全生产规范及规定施工。Р5.3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Р5.4乙方必须认真遵守、严格执行并达到上述国家、地方及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对乙方处以协议结算造价的1%~3%罚款。Р6.0廉政工作Р6.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安排、工程施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等管理要求。Р6.2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Р7.0综合管理Р7.1乙方承诺做好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工作,违章愿按甲方要求接受处罚。Р7.2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Р8.0合同生效与失效Р8.1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施工验收合格、保质期满、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Р合同订立时间:Р合同订立地点: Р甲方: 乙方:Р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Р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