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质的特征”,接着又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这在宪法条文中凸显了“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一来,任何组织和个人以任何形式抹黑否定排斥共产党的领导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受到宪法和法律的否定而被禁止,还可能招致法律的制裁。这就更加有力有效地保证了共产党领导及长期执政地位,其意义重大而深远。Р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中国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首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强调在一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组织中设立党委或党组,接受批准成立的党委统一领导,并要定期汇报工作;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优化政府机构设置或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突出了强化党的领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机制体制保障和政治保障。Р三、 强化监督,赋予监察委员会宪法地位,补齐监督短板,对严惩腐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意义重大而深远。Р宪法修正案21条中有11条涉及监察委员会。将党委领导下的纪检会和政府领导下的监察机构合署办公,对加强防腐反腐监督,发挥了重要作用。将党政合一型反腐败组织机制赋予其宪法地位,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以审判机关、监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构成了科学有效的反腐体制和机制。这更加有力于党的统一领导,是我国宪法层面的国家组织机构体制创新,也是反腐败机制和制度创新。对构筑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对保障共产党领导为本质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方向等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Р我作为退休的老党员,对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是打心眼里拥护,积极宣传贯彻,全心全意落实。衷心祝愿祖国更强大、人民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