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的收入水平。低收入群体是收入分配矛盾的集中体现,因此是收入分配改革的重中之重,尤其是我们还有几千万的贫困人口没有实现脱贫,这成为2020年我们实现全面小康的最大短板。为此我们要努力提高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坚决打赢“十三五”的脱贫攻坚战。而提高贫困人口收入实现全面脱贫的核心是产业扶贫,只有通过产业扶贫才能增强贫困人口的自我造血功能,使其通过提高收入真正实现脱贫。同时,脱贫要重视“扶志”与“扶智”,一方面,要树立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信心与志向;另一方面,Р要重视教育扶贫这一实现脱贫的根本,从而使我们的贫困人口实现可持续性的真正脱贫。Р “扩中”就是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中等收入者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同时也是释放消费红利的主力军,因此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不仅有助于解决收入差距问题而且对于我们“调结构、促发展、保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比重不足30%,与“橄榄形”分配格局中低收入者比重占70%以上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为此我们要切实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职业岗位结构,改善提升人力资源素质结构,完善相关收入财产分配制度,多管齐下,带动越来越多的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群体,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Р “调高”就是调节过高收入。目前社会上的很多高收入是分配不公的集中体现,所以调节过高收入是缩小收入差距、促进分配公平的重要内容。为此我们要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规范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的上交比例,将其更多用于社保支出,真正实现全民资本全民共享;进一步深化国企高管的薪酬制度改革,规范其过高的收入,建立合理的国有企业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继续大力推进反腐斗争,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构筑不想腐的堤坝,杜绝违法的腐败收入的滋生;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引导人们特别是社会富裕阶层参与公益、参与慈善,调节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