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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医院餐饮的感染管理与消毒隔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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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应有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包装上应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并有专人保管。Р3.15留样食品的要求:Р3.15.1配送的集体用餐及重要接待活动供应的食品成品应留样。Р3.15.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Р3.16记录资料要求:Р3.16.1原料采购验收、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卫生检查情况、人员健康状况、教育与培训情况、食品留样、检验结果及处理结果、发现问题后采取的措施等均应予以记录。Р3.16.2各项记录应有执行人员和检查人员的签名。Р3.16.3各岗位负责人应督促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记录,并每天检查记录的有关内容。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相关记录,记录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督促有关人员采取措施。Р3.16.4相关记录至少保存12个月。Р3.17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报告并留样检查。Р3.17.1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根据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控制细菌的繁殖和杀灭病原菌基本原则采取措施,其关键点主要有:Р3.17.1.1避免污染: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种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注意洗手,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Р3.17.1.2控制温度:控制适宜的温度以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繁殖。如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贮存熟食品时要及时热藏,保持食品温度在4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等。Р3.17.1.3控制时间:尽量缩短食品存放时间,购进的食品原料应尽快使用。Р3.17.1.4清洗和消毒:清洗和消毒是防止食品污染的重要措施,接触食品的所有物品应清洗干净;生吃的蔬菜水果应进行清洗或消毒。Р3.17.1.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场所承受能力相适应,否则,极易造成食品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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