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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一通三防”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57 |  大小:78KB

文档介绍
至矿毁人亡;煤尘爆炸时产生的爆炸冲击波以极高速度传播,并产生较大爆炸压力,会造成井下人员伤亡与设施破坏;煤尘爆炸产生的CO2和CO,可造成井下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低,可使人员中毒或窒息死亡。Р四、火灾危害辨识与分析Р经过多年的开采生产,井下未曾发生过大的火区,但煤层均属易自燃煤层,需引起高度重视。Р预防地面火灾,必须遵守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建筑物之间的通道宽度应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在生产过程中加强防火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做好防火的准备工作。Р井下由于环境条件恶劣,一旦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CO气体,导致严重的中毒窒息事故。Р火灾经常发生在机电设备、人员作业地点、运输巷道及照明线路等处。Р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井下电气线路吊挂不规范,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差,井上、井下没有配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这些都易于导致火灾事故。Р本矿井主要运输设备为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无轨胶轮车,井下机电设备较多,电缆较多,可能引发外因火灾因素多。外因火灾一旦发生,由于其发生突然,发展速度快,不但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还可能引起井下瓦斯与煤尘爆炸,对矿井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威胁。Р1. 矿井在下列情况下可能发生火灾事故Р(1) 如果采空区丢煤多,且存在漏风;煤柱尺寸小受到压力破坏产生裂隙,时间较长时可能引起煤炭氧化生热,导致煤炭自燃。Р(2) 通风系统不合理,矿井漏风严重。Р(3) 矿井主要运输大巷、辅助轨道大巷、回风大巷和回采工作面顺槽巷道等布置在容易自燃的煤层中,支护型式不妥造成煤炭氧化而自燃。Р(4) 矿井未采取综合预防煤炭自燃的措施或措施未落实。Р(5) 矿井开采的煤炭属易燃物质,如果控制发火源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不当,可能发生矿井火灾事故。Р(6) 液力偶合器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同时易熔塞和防爆片又不符合要求,在过负荷或充液量不当的情况下,可使充填液喷出,造成人员的灼伤和引燃易燃物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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