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动器和安全装置; Р(6)检查吊钩、滑轮和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整、修复和更改。Р5.1.3中修(门吊工作4000小时以后进行)Р中修是对起重机进行部分分解,修复或更换磨损的零部件,校正起重机的几何位置和精度,保持起重机的工艺性能。其维修内容除包括小修的全部内容外,还包括:Р对工作频繁、负荷较大的机电部件进行拆检、清洗、修理或更换并润滑。Р按计划对做好技术准备的机电部件进行更换。Р对起重机电气线路进行全面检查,更换部分老化接线和破损电气元件。Р(1)进行小修的各项工作; Р(2)修复或更改各联轴器的损坏件; Р(3)修复或更换制动瓦; Р(4)更换钢丝绳、滑轮等; Р(5)检查支承部分各连接螺栓,必要时更换,注意:更换时采用高强螺栓; Р(6)除锈、油漆。Р5.1.4大修(门吊工作8000小时以后进行) Р大修是全部解体、拆卸检查每个部件,修理可修的零件、更换不可修的零件或个别部件,要求起重机大修后达到或接近出厂规定的技术标准和力学性能。其维修内容主要包括:Р机构部分的各机构全部分解,包括减速器、联轴器、卷筒组、车轮组及取物装置等部件,更换损坏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零部件,清洗后重新装配并加油润滑,更换钢丝绳、各机构制动器及其打开装置。Р各机构电动机应进行分散、烘干、组装并加油润滑,更换破损严重的电动机。更换各机构制动器的打开装置;更换各机构破损的凸轮控制器;检修保护柜或更换保护柜;更换全部线路的接线,重新配线安装;更换照明信号系统的控制板等。Р金属结构部分,对已出现下挠或旁弯的主梁进行矫正修理并加固;对整台起重机全部清洗干净并涂漆2遍加以保护。Р经大修后的起重机要进行调试,然后按静、动负荷试车程序进行鉴定,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Р(1)进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项工作; Р(2)修复或更换制动轮、制动器等; Р(3)修复或更换减速机总成; Р(4)修复或更换回转支承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