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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协议书格式范本(2017年最新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x  |  页数:12 |  大小:58KB

文档介绍
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Р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Р 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Р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Р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Р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Р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Р (3)清算时,合伙财产中的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Р (4)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聘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Р (5)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合同第六条盈余分配的办法进行分配。Р (6)清算时合伙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债务承担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Р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Р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Р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Р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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