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接受管理对象或有求于自己的人吃请等;二是住,有的隐瞒组织多占住房,有的甚至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建房,建造别墅,还有的豪华装修办公楼等;三是行,超标配备小汽车,讲排场、比阔气,有的用公款学车、自驾公车、公车私用,“公车”消费是一个无底洞;四是游,公费旅游或借出差、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搞变相的公费旅游,如有的借招商引资之名行公费旅游之实等。Р3.潜规则的借机敛财行为屡禁不止。有的在子女结婚、父母丧事、生病住院、子女升学、提拔升职、工作调动、乔迁新居、生日寿诞、逢年过节时收受“红包”,有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甚至有的在孙子满月、周岁、十岁时大摆宴席,借机收受“贺喜人红包”。Р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Р(一)不注重理论学习,政治素质不够高。调研发现一些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只重业务培训,不注重政治理论学习。不善于运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去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由于政治理论基础差,致使思想政治素质难以提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难以从思想上、政治上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Р(二)不注重党性锻炼,纪律观念不够强。有些党员干部不重视党性锻炼、党性修养,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致使党性不纯或不强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为个人意识增强,组织观念弱化;本位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弱化;名利意识增强,公仆意识弱化。甚至极少数党员干部把强调政治纪律,视为束缚手脚,自认为只要谋求本单位利益,个人不拿不贪,就不是违纪违法。这样必然造成纪律涣散,难以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民主与集中、个人利益与党和群众利益的关系问题。Р(三)不注重制度实效,执行力度不够强。有些单位党组织制度执行力不够强,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问题。比如有少数党员干部不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能正确处理上级与下级、个人与组织、少数与多数、局部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有的自觉或不自觉地把民主与集中对立起来,导致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够,从而影响执纪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