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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乡镇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85KB

文档介绍
灾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Р 二、救助对象及标准Р (一)受灾重点户。对于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因灾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符合三个条件之一以上),造成冬春生活救助困难,Р特别是因灾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等,给予重点救助。Р (二)受灾一般户。对于因灾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或农产品部分损失、因灾造成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按三类进行救助,每人不低于370元、260元、110元的救助标准进行一次性救助。Р 三、救助款物发放Р (一)确定救助对象Р 由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能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将民主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镇人民政府审批。Р (二)建立工作台账Р 各村以户为单位建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台账,并报镇民政办备案。其主要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类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况(人数、总量)、Р救灾款物发放情况。Р (三)发放救灾款物Р 各村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台账向救助对象告知救助额度,发放救灾款物。救灾资金通过本级银行直接打到受灾群众“邮政一卡通”上,实行实物救助时,要完善签字手续,建好台账。Р 四、工作要求Р 1、各村必须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高度,充分认识好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努力把这些重要工作落到实处。Р 2、要加强监督,严格救助资金发放程序和原则,切实做好民主评议记录、公示图片影像资料存档、发放花名册登记等相关台账的存档工作。Р 3、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使整个救助过程透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Р 4、严禁一户多卡、重复救助、严禁优亲厚友、挪作他用,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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