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镇、嘎查村要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技能培训,组织政策、法律、技术、经营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对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服务指导,加强对嘎查村干部、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能力。信用社、农行等金融部门主动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提供贷款保障,为健康可持续发展补足资金不足。Р (三)强化监督,加强资金管理。各苏木镇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流转规范、监管有力”的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要求,及时逐村开展嘎查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和管理,同时做好清产核资结果公示及台账管理工作。审计、监察、财政、农牧业等部门要按照嘎查村级集体经济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苏木镇要严格实行嘎查村级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农牧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苏木镇经营管理站要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准确界定、记录嘎查村集体年度经济收入,集体收入要全部入账核算,做好收益资金再分配工作,保证嘎查村集体资金合理有效利用。严禁“坐收坐支”,违反规定的追回财政奖补资金。Р (四)注重实效,严格考评。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工作要树立鲜明的干事导向,实行“四个挂钩”。一是与年度考核挂钩。旗委把推进此项工作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排队通报,同时与单位和个人评优挂钩;二是与干部选任挂钩。苏木镇党委书记要签定承诺书,报旗委组织部备案,年底,对推进此项工作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苏木镇,对苏木镇党委书记进行函询、诫勉,抽回项目补助资金,并对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调整;三是与创先争优挂钩。将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作为“五个好”嘎查村党组织、“五个好”苏木镇党委评选的重要内容;四是与岗位报酬挂钩。对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嘎查村干部,可在嘎查村集体经济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