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环保“三同时”和《环评法》、已投产和在建的项目,依法限期整治一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死灰复燃的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坚决关停取缔一批;对规避监管、偷排超排的生产企业,从重从快查处一批;对于不符合环保要求,无视法纪、逾期完不成整治和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从重打击,采取断电、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一律拉闸关停,决不能留尾巴。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网站、微信等媒体,曝光一批环境违法问题,形成有力震慑。Р二要用铁的标准严格考核考评。各执法部门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采取明查与暗查、巡查和突查、昼查与夜查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将事后调查处理为主变为事前预防查处为主,确保实现长治久安。Р督查考核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和监管部门履职情况的跟踪督查,重点查处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查处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迟报,或因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负面影响等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环境信访问题,要认真组织核查,对有关监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监管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直接负责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在年度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Р三要用铁的面孔倒逼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国家和省上都相继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问责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各相关单位要“讲政治、守纪律”,主要领导要主动上手、负起职责、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坚决完成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监察部门要严格问责,对未通过考核以及工作不力、生态质量持续恶化的单位,严格按照“一通报、二约谈、三问责”要求,坚决落实约谈、预警、追责等措施。对今后凡是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环境问题整改任务没有完成或者应对突出环境问题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问责到事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