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质量监督报告(1份) (可在市人防办网站.下载)Р4.报验项目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Р5.报验项目竣工规划测量成果(含人防工程实测面积)(复印件1份,验原件)Р6.防护设备、防化设备安装单位签署的设备安装质量保修书(1份)Р7.施工单位签署的人防工程质量保修书(1份)Р8.施工单位出具的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图纸及图纸光盘(各1套)Р9.特殊情况:未设计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需提供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证及竣工规划测量成果。Р三.办事流程:总受理窗口受理——承办人审查——联合踏勘——审批办负责人审核——首席代表签批——总受理窗口发件Р流程详解:项目部在地下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应尽快联系人防质监部门进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针对人防质监部门提出的相关整改意见由项目部尽快完成现场整改工作,并取得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其它人防工程相关资料整理齐全后转开发部,由开发部持相关资料报送“一号通”审批窗口,人防办竣工验收备案科室收件后查勘现场,办理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开发部窗口领取办结意见(需要补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用的由开发部负责费用申请和缴纳工作)。Р四.办理周期:15 个工作日Р五.取得结果:人防质量监督报告Р1.3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手续Р前置条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监理、施工、勘察、设计五方盖章)Р注:2015年7月8日取消消防验收中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和外墙保温见证去取样检测手续Р一.受理单位:济南市消防支队Р服务电话:0531-86561843Р二.申报资料及条件:Р(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资料明细:Р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Р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Р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Р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Р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