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2016年各驻村工作队及相关部门投入及协调资金2100多万元,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其中道路维修建设累计40余公里,配套桥梁工程7座,185延长米;新建水井房2个,维修输水管道1400米;修建卫生室2个;修建文化广场和文化室2个,购置文化活动设施60余件;治理河道1000米;修建农桥2座;建设通讯基站3座;维修村部2个,购置办公用品50余件;安装路灯70余盏;修建服务中心1个等项目,帮扶效果显著。Р 四、加大脱贫资金保障,解决“部分扶”的问题Р XX县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在积极向上争取扶贫资金同时,加大县政府扶贫投入力度,每年安排不低于100万元扶贫基金,用于贫困户和贫困村脱贫;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从资金、政策、监管等方面为整合创造有利条件,推动整合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实施金融扶贫,争取每个乡镇都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到金融扶贫中来,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的资金来发展扶贫项目,带动更多的贫困户稳定增收。Р 五、严格脱贫监督保障,解决“形式扶”的问题Р 执行脱贫攻坚年度考核监督和督查巡查等制度,全面落实责任。根据《XX县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办法》,对照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对各乡镇及各责任部门考核,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及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坚决制止扶贫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做法,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未完成减贫任务、落实工作不力的乡镇和部门要通报并约谈主要领导。Р严惩扶贫领域贪污腐败,加强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管,加大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绝不手软。Р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XX县将继续深入贯彻中央、省、市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以“五项保障”为抓手,扎实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保持XX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