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处理工作。Р乙方承诺将生猪安全、及时、完整地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Р乙方所安排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符合国家卫生、养殖相关检验检疫标准,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等相关险种,Р乙方在每次抵达甲方及运场所时出具运输车辆符合国家车辆运输标准、国家卫生、养殖相关检验检疫等标准及购买相关险种等证明。Р乙方应遵守甲方装运场所相关管理制度,否则因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Р乙方运输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交通道路纠纷、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Р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运输,严禁调换、倒卖甲方托运生猪,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解除协议。Р第五条风险与赔偿:Р1. 经双方协定生猪运输过程中协议期限内死亡标准为0.1%(以运输终点死亡数为准),在标准范围以内的甲方不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超过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作出所运标的价值40%的赔偿;低于标准甲方向乙方作出低于标准部分所运标的价值40%的奖励;Р2. 因交通事故、被盗、被扣等一切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甲方在的运输过程生猪死亡、货差(本协议指不符合甲方实际转出生猪头数)等损害,乙方应向甲方作出所运标的价值100%的赔偿;Р3. 因重大不可抵御自然因素造成运输过程生猪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Р第六条其他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协议期满后,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义务优先与乙方续签下一协议;Р(本条项下无正文)Р甲方:建华农牧(江西)有限公司乙方:赣州市南康区阳生货物运输经营部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Р委托人: 委托人:Р本协议于年月日签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