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 ①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施工电梯停层平台脚手架施工方案 9 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②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5) 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60° 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架高超过 40m 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7、架体内封闭(1) 脚手架的架体里立杆距墙体净距最多为 200mm , 如因结构设计的限制大于 200mm 的必须铺设站人板,站人板设置平整牢固。(2) 脚手架施工层里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片或木板进行封闭。(3) 施工层以下外架每隔 3步以及底部用密目网或其他措施进行封闭。四、检查验收 1 、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按规定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 、高度在 20m 及 20m 以下的脚手架,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高度大于 20m 的脚手架, 应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随工程进行分阶段组织单位工程负责人及有关的技术人员进行检查验收。 3、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1) 根据编制依据相关文件法规要求所形成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2) 脚手架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或质量分类合格标志。(3)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4)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5) 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4 、脚手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以下各项,并记入施工验收报告。(1) 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2) 安全网的张挂及扶手的设置是否齐全。(3) 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