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运输到现场后,应根据场地和吊车位置进行存放, 避免出现二次倒运。 9 )运至现场的构件强度、刚度及预埋吊件结构强度均应满足结构吊装的安全性能要求。 10) 构件厂、施工方和监理方应对运至现场的构件进行联合检验,检查标准具体参照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辽宁省地方标准《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与验收规程(暂行)》 DB21/T1872 - 2011 附录 B 构件质量验收表的相关规定执行。 11 )施工方应建立进场构件接收检验台帐,明确进场日期、规格、型号、使用部位、编号、参与检验人员、检验评定结果等具体内容。 12) 对三方共同认定超出规范及验收规程允许偏差, 影响使用性能的预制构件, 施工方应建立退场构件登记台帐, 明确进出场日期、规格、型号、拟使用部位、编号、参与检验人员、检验评定结果等具体内容。 10 13) 退场构件, 应做登记和醒目标识, 运至指定存放场地存放。经原设计单位认可, 认为经过修补可以满足使用要求的, 经检测部门出具检测报告后, 可以继续使用。不满足上述条件的, 按废品处理, 由构件厂和施工方共同建立废品管理台帐,实行统一编号登记备案,放入废品存放区,禁止使用。监理方对照废品登记台帐对废品区进行不定期复核。 14 )构件质量检查表详见附件 1. 2 吊装前, 检验构件编号、安装部位的控制线和安装朝向。 3 叠合梁吊装控制 1) 吊装前根据吊装顺序检查构件装车顺序是否对应,梁吊装标识是否正确。 2) 梁底支撑标高调整必须高出梁底结构标高 2mm ,使支撑充分受力, 避免预制梁底开裂。由于装配整体式结构工程的构件不是整体预制, 在吊装就位后不能承受自身荷载, 因此梁底支撑间距不得大于 2m ,每根支撑之间高差不得大于 1.5mm 、标高不得大于 3mm 。 4 叠合楼板吊装控制 1) 板吊装顺序尽量依次铺开,不宜间隔吊装。